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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星网:liuyilook 整理
当一件事物愈是精细、微妙,寿命就愈是长久,当它愈是粗糙,寿命也就愈短暂
越明亮的恒星,寿命越短;越是黯淡的,寿命反而更长。俗话说,论命先断寿,有了寿命才会有命和运。占星作为命理工具一直用来论命,但是在论命之前,以前传统占星师通常会先做另外一件事,即断寿,所以原则上来讲是先断寿后论命,不然要是人都死了论命还有什么用呢?这也是传统占星中背后隐藏的一个逻辑。但是现在大部分人对死亡比较避谈,所以就直接论命了。
注意本文以下讨论是按照古典占星规则,所以需要遵循古典占星学要求,比如,宫位为整宫制;不用三王星,即使三王星有其作用,但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具体实战理论,我只在他们准确合相时用,等同于恒星,星性参考现占。古占相位理论更倾向于希腊占星的以星座为容许度。
1.流产,难产,畸形,就是生下来就没有生命
2.刚生下来时活的,但难以进食,生命体征虚弱,存活时间不长的
3.生下来能够生存,但没长到成年的,以13周岁为界线,通常是4.5岁左右夭折的。
4.我们着重研究的是第四种情况,能活过13岁以后到成年及老年的。
这里牵扯到三个名词:生命主(Hyleg),寿主星(Alcocoden)及盘主星(Almutemfigures)
即所谓的生命主,但他有个更好听的名字“上帝之光”,是占星中赋予盘主灵魂生命的星体或点位(主要为日、月、命度,阿拉伯中世纪占星还考察福点、出生前新满月点等位置)。
生命主在占星命盘中对人的影响力是无法逃避、避免的,例如,如果白天出生的人,太阳落1、11、10等强力宫位,那么太阳代表的父亲、权威、领导、强权人物等对盘主命运的影响是无法逃脱的。
因为太阳的关键含义之一就是:ordersthtobedone,如果白天出生,落1、10、11等强力宫位,那么他对盘主的影响控制是无法消除的。.
即所谓的寿主星,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守护天使”,是与hyleg依存的一对星体,当Hyleg--Gods Light找到以后,Alcocoden--(Guarding Angel)也唯一确定。
Alcocoden--(Guarding Angel)除了计算寿命长度外,更主要的功能是考察人生过程作为一个整体,其总体命运、福德,盘主是卓越的王者还是贫贱的下人,是从卓越的位置跌落,还是从卑贱的地位一步步迈向成功,Alcocoden--(Guarding Angel)是必须要研究的。另外顾名思义,Guarding Angel是Hyleg--God Light指定守护盘主的人,他负责配合Hyleg的指定盘主的命运。
例如,如果Hyleg--God Light为太阳,而太阳落射手座,则木星为Hyleg--God Light制定的守护盘主的星体,其状况如何将决定盘主的总体命运是好是坏。
为什么是木星,因为太阳order sth to be done,木星作为射手座的入庙守护,负有满足太阳命令的义务。
即常规意义的盘主星,他的作用是具体执行Alcocoden--(Guarding Angel)的命令,即代表盘主的最终命运达到的过程是通过何种方式、途径、历程到达、完成的,比如你的最终命运是卓越的,如果盘主是土星,那么达到这个卓越命运的过程是土星式的,比如艰辛、坚忍、刻苦等等,如果盘主是木星,那么达到卓越命运的过程是很HIGH的、光辉灿烂式的,如果盘主是金星,那么达到过程也是很舒服的、出名的、惬意的。
具体规则是这样的:生命主是生命的本体,寿主星给予生命主寿命长短,而守护天使给予什么样的生命形态。把握寿限首先要定位生命主,然后再取寿主星。
生命区(Hilegical Places或Prorogative Places)有五,即命宫(the Horoscope,12宫末5度至1宫25度之间)、11宫(House of the Good Daemon)、10宫(Mid-Heaven)、9宫(HouseoftheGod)与7宫(theOccident)。依重要顺序为10、1、11、9、7。,生命主如果有,必须出现在这五大生命区里面。
前面所述的寿限前三种情况就是在生命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生命主。实际上关于生命主的选取,每个时代的作者都不尽相同。所以不可能讲所有的方法都罗列出来,当然这里要讨论的是比较主流的取法。熟练掌握基本准则以后,就可自己根据经验,判断出自己的取法。
托勒密的生命主取用法则最简单的判断为:地平面上的候选人先考虑。
(1)若日月落入生命区,即1宫11宫10宫9宫7宫,则根据出生时间来判断生命主为太阳还是太阴。日生盘则选取太阳,夜生盘则选取太阴。如果光体都同时落入上述的生命区,则优先选取太阳作为生命主。
(2)如果太阳和太阴都不在生命区,则考虑太阳、太阴、福点、上升点、以及出生前的新月点的定位星的强弱来决定。选取势力最强的一颗星。如果是日生盘则结合太阳、出生前的满月、上升点的定位星来寻找生命主。如果是夜生盘则结合月亮、出生前的满月、福点的定位星来寻找生命主。
Robert Zoller提到取用Almutem Figuris[或Lord of Geniture]为Hielg,我认为是有问题的,因托勒密从没这麼说过,原文是说若日月无力,而日月各级定位星有哪一颗拥有三个力量等级以上且入适当宫位便可取用,这观念跟Zoller提的A.Figuris考虑各Hileg候选人所在位置综合计算出最力量强旺的星是不一样的,这比较像中世纪的观念而非希腊化时期的观念。
(3)如果完全不符合,而出生图为新月(增光)的状态,就则命度为生命主,若为亏月(减光)则选福点。
总结:
日生盘取用顺序:太阳、太阴、新月点/命度/太阳位置看何定位星拥有三种以上的力量、命度
夜生盘取用顺序:太阴、太阳、满月点/太阴/福点位置看何定位星拥有三种以上的力量、太阴增光用命度/太阴减光用福点。
他的选取方法比较复杂一些。首先,他认为生命主只能是太阳太阴福点以及东升点的主宰星。
(1)如果太阳落在1、10、11宫那么取为生命主。如果太阳落入7、8、9宫位于阳性星座,则也可认为是生命主。
(2)如果以上情况太阳都不符合,则转而观察月亮的位置。如果月亮落在1、4、7、10的任意一个宫位,那么月亮可以定位生命主。或者月亮落在2、5、9、12宫,同时是阴性星座,且与月亮的主宰星(庙、旺、三位主宰星、区间星)有相位,那么也可以将月亮定位生命主。
(3)如果月亮也不是生命主,那么就看上升点的主宰星。当上升点的某个主宰星与其有相位,那么该主宰星可视为生命主。
(4)如果上升点的条件也不符合,则选取福点,判断准则同上。如果出生图为下弦月,减光,则选取福点为生命主,但须与福点定位星有交角。
如果出生图为上弦月,增光,则选取上升点为生命主,同样需要与定位星有交角。或与其他生命主候选有相位,如果相位为后者,则视星体力量强弱,优先选取福点作为生命主。
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找到生命主,或者生命主没有任何相位,则断定为第三种寿命情况,即短寿。
在主限法运用中常论及生命主(Hyleg)的用法,列出来当作参考。
(1)日生盘之生命主,先从太阳找起,如太阳落角续宫,且位阳性星座或阳性象限(即太阳东出象限),并与该星座的庙旺星、三分主星、界主星、十度区分主星产生交角,此时太阳就是生命主。
(2)若太阳不构成生命主之条件,则看太阴,太阴落角续宫,且位阴性星座或阴性象限,并与该星座的庙旺星、三分主星、界主星、十度区分主星产生交角,此时太阴就是生命主。
(3)若太阳与太阴皆不构成要件,且命盘太阴为新月增光,则看命度是否构成以上要件。若是,则命度为生命主。
(4)若命度不符合,则看福点是否符合该条件。若福点亦不符合,则从出生前之新月点或满月点来找生命主,看其定位星是否与之有相位。
同样操作方式,夜生盘需先看太阴,再看太阳。若不符合时,而命盘太阴为减光,则看福点。若无符合,则看出生前之新月点或满月点(看何者最为接近),再按照上述第4点操作。
如果太阳为生命主,但太阳没有寿主星(Alcochoden)时,则生命主需由出生前之新满月点寻找(这样说也很奇怪,因为按照步骤来太阳如不符合,应从太阴找,而非一下子跳到新满月点)。
经以上方法找出的生命主若为福点,则寿主星仅限於该宫主星、擢升星与界主星,若寿主星为三分主星或十度区分主星则不符合寿主星的条件。(这点也很奇怪,为何把这两类排除,不得而知,但笔者认为这是笔误,至少不应把三分主排除。)
依照Al-khayyat的逻辑,生命主一定是太阳、太阴、命度、福点、新满月点其中一个。但按照拖乐密法则,生命主可能是其他行星
寿主星的关键点在于年限数据的分配,其依据基于判断行星的力量强弱,根据强弱差异分配年数。如果对行星的地位判断失误,年数的分配也会随之失误,最后计算的结果就离谱了。因此,寿主星的应用难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考验对星盘细节的把握能力。
行星的年限数据见下表。
行星 | 最大年 | 平均年 | 最小年 |
日 | 120 | 69.5 | 19 |
月 | 108 | 66.5 | 25 |
水 | 76 | 48 | 20 |
金 | 82 | 45 | 8 |
火 | 66 | 40.5 | 15 |
木 | 79 | 45.5 | 12 |
土 | 59 | 43.5 | 30 |
计算寿限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则:
这里的逻辑是力量优先法则,即角续果依次减弱,年限也相应依次取大中小年限,然后再考虑黄道情况和运行状态等其它因素。
1、4、7、10宫取最大年、2、5、8、11宫取平均年、3、6、9、12宫取最小年;寿主星落于星座的得势、失势可以视力量的强弱提升或降低年限;如果寿主星有受到强力吉星的调和也可以提升年限,受凶星克制降低年限。这是古人通行的做法,这里我对4宫赋予最大年持不同看法,因为4宫非生命区,且与死亡有联系,因此基础分配为平均年,仅在行星势力强劲时提升到最大年。
比如,当寿主星落角宫,但是西入,其他情况与上述类似,则从最大年限变成中等年限;但是如果西入的同时还浮游(peregrine),则从中等年限下降到最小年限;如果西入、浮游、逆行、燃烧这些情况同时发生,则从最小年限变成赋予与最小年限相同的月数。
比如寿主星为土星,大中小年限分别为57年/43.5年/30年,本来如果情况好的话可赋予57年的足限,但是如果西入,则变成中等年限43.5年,如果情况再不行则赋予最小年限30年,最后如果继续恶化,则可能只能赋予30个月或是30天甚至三十个小时。
然后考量与寿主星构成相位的行星,针对他们的属性凶吉和相位关系增加或减少年限或月限。吉星加最小年,凶星减最小年,若吉星、凶星的地位随着宫位、星座势力的变化而走弱,则视力度情况降低到月档,甚至是日档。类似的,这些行星如果处于其它行星的影响力之下,也要考虑综合影响力之下其最终地位所处的层次,例如,木星在角宫投射到寿主星的正面影响,如果出现在木星受土星的压制时,其增加的年限则应降低。
有些占星家认为吉星凶相不作加数,凶星吉象不作减数。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除了光体之外,任何行星牵扯在寿主星的范围内都应纳入计算,只是分配的数据档不同。按照我的规则,吉星凶相与凶星吉相在不考虑其它因素影响下,均使用平均月。此外,还有占星家认为当凶星庙旺时可以不作减数,吉星落陷时不作加数,这个定义也过于含糊,因为行星的强弱不仅仅是受星座位置决定的。针对凶星落于其有利的宫位且势力计点很强者,才应考虑不作扣减,若势力能接近满贯的,可以增加适量月限。
南北交点相位不单独取数,基本逻辑是视北交点为吉,南交点为凶,因为北交点为黄白轨道的升交点,而南交点为降交点,因而北加南减。,而是在寿主星分配所得的年限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四分之一的部分。即在他们与寿主星相合时,北交点加四分之一行星年,南交点减四分之一行星年。
当金木合于ASC/MC且未受凶星干扰时要加上最小年,当火土合于DSC/IC未得吉星调和时要减去最小年。
处于燃烧的状态下会令计算复杂化。古人认为燃烧在计算寿限时是对生命极其不利的,要大幅降低分配给行星的时限,尤其是行星处于燃烧之中同时向日移近的过程中。在日光之下也是不利的,但情况要比燃烧好得多。
若光体本身作为寿主星的情况,其中南北交点对月亮影响更大,因为这里隐藏的条件是,当日月为寿主星,那么很大程度也为生命主(上一章节提到的,日月为生命主候选者),此时二合为一具有双重作用,影响大,特别是月亮,其自然象征寓意之一就是肉身/身体健康,所以对月亮则是三重象征叠加,影响更是凸显。
上述规则可以看作是基础规则,实际应用中涉及的细节很多,由于数据分配的灵活度很高,需要在实际中总结自己的经验。非常遗憾的是,古典著作中本本都提及寿限分配问题,但列出的规则又都不够明晰,令后人的学习难度加大,甚至会给人有体会不出效果的感觉,可往往就是在这类令人质疑的问题上,存在着可能性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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