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月亮的第三日、第七日与第四十日(15K,14P)

d 的第三日、第七日与第四十日如下:假定 d 位于 C 7°;第三日将在 V 7°。[It is necessary to investigate the day in this way. V 7◦ has become the third day.]

在本命盘中,第七日将见于刑相之位,即 N 7°。第四十日将在 c 7°。(有些人于出生时 d 的位置加 160°,并自 d 所在星座起数去此数。另一些人则于出生时 d 的位置加上它 <在> 第三日、第七日与第四十日的 <位置>,于计算之后,依该处的 d 加以解说。)

一般而言,人们依第三日、第七日与第四十日来判别幸运、不幸与平常的本命:若这些位置在当令宫位为吉星所照临,而不为凶星所照,则你可推断其福泽极为宏大。

论断要点

若这些位置中有两处为吉星所照临、一处为凶星所照临,则你可推断其为中等之命。若三处皆为凶星所照临,而吉星背转不顾,则断为不幸。若情形混杂,则言"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