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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主和寿主星是一对有趣的搭档,前者定位主宰生命的征象星,后者为其赋予生命年限,两者缺一而无法独存,彼此相依相随,为盘主划定生存寿限。
生命主是星盘中赋予生命的星或点,一般为光体或者是诸如ASC、福点、出生前距离最近的新月或满月点等关键性的虚点。寿主星是生命主的势力主宰星,并且与生命主构成关联相位,寿主星必须依托于确定的生命主而存在,一旦寻找到了寿主星,就可以分配寿限了。
寿限的概念是什么呢?它是盘主可生存的寿命最低年限。古人通过对寿主星及其相关联的行星进行分析,针对这些星的地位强弱分配年限(也可能是月、日),累计 加减后得出的数字即为盘主寿限。虽说人类生死在天,但这个岁数可以被认为是生死之间的一个时间临界点,即人在寿限之内可无忧存活,在寿限之外死亡将逐渐临 近。当寿限被初步估算出来之后,占星家可以使用各种推运手段在预期的寿限之外推导死亡的具体时间。在占星推运中,有些分析人士在流年、返照或次限等推运过 程中发现多颗凶星侵袭时会担心遭遇不测,其实如果具有寿限估算的知识,就可以估测那个时期的事件是否真的会达到断送生命的地步,因为如果寿限未满,人即使 遭遇大难或危险,也不会夺去生命。
本文着重探讨寿主星的年限分配问题,读者在此之前应具备关于生命主的基础知识,若尚无概念,可以Google关键字“Hyleg”或“Apheta”搜索相关文章了解其内容。
把握寿限首先要定位生命主,然后再取寿主星。古代占星家对生命主的取法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观点。总的来说,大部分人的观点在大体方向上趋同,只是存在着细节 差异。以我本人的经验来说,中世纪的方法感觉更好些,但在某些细节上仍不能完全承袭,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需要做调整的地方。因此客观的说,生命主 的具体取法总是带有个人特色,难以得到四海统一的法则。
取到了生命主之后,就可以顺藤摸瓜去抓寿主星。通常来讲,寿主星是拥有最大计点的生命主势力主宰星,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存在着商酌点,如行星被燃烧了是否还 具备寿主星的资格之类的问题。寿主星的关键点在于年限数据的分配,其依据基于判断行星的力量强弱,根据强弱差异分配年数。如果对行星的地位判断失误,年数 的分配也会随之失误,最后计算的结果就离谱了。因此,寿主星的应用难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考验对星盘细节的把握能力。
行星的年限数据见下表。
行星年一览表
行星 |
最大年 |
平均年 |
最小年 |
日 |
120 |
69.5 |
19 |
月 |
108 |
66.5 |
25 |
水 |
76 |
48 |
20 |
金 |
82 |
45 |
8 |
火 |
66 |
40.5 |
15 |
木 |
79 |
45.5 |
12 |
土 |
59 |
43.5 |
30 |
表中的数据来源非常古老,依据已不可考。这些数据中潜藏的智慧只能在人深刻的思考和摸索中去体会。中世纪有占星家调整了个别数据,但我仍然使用原表数据。虽然此表名为行星的年限数据,实际上这些数据也可以用月或日等时间单位。
寿限的计算方式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则:
寿主星落1、4、7、10宫取最大年、2、5、8、11宫取平均年、3、6、9、12宫取最小年;寿主星落于星座的得势、失势可以视力量的强弱提升或降低 年限;如果寿主星有受到强力吉星的调和也可以提升年限,受凶星克制降低年限。这是古人通行的做法,这里我对4宫赋予最大年持不同看法,因为4宫非生命区, 且与死亡有联系,因此基础分配为平均年,仅在行星势力强劲时提升到最大年。
然后考量与寿主星构成相位的行星,针对他们的属性凶吉和相位关系增加或减少年限或月限。吉星加最小年,凶星减最小年,若吉星、凶星的地位随着宫位、星座势 力的变化而走弱,则视力度情况降低到月档,甚至是日档。类似的,这些行星如果处于其它行星的影响力之下,也要考虑综合影响力之下其最终地位所处的层次,例 如,木星在角宫投射到寿主星的正面影响,如果出现在木星受土星的压制时,其增加的年限则应降低。
有些占星家认为吉星凶相不作加数,凶星吉象不作减数。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除了光体之外,任何行星牵扯在寿主星的范围内都应纳入计算,只是分配的数据档不 同。按照我的规则,吉星凶相与凶星吉相在不考虑其它因素影响下,均使用平均月。此外,还有占星家认为当凶星庙旺时可以不作减数,吉星落陷时不作加数,这个 定义也过于含糊,因为行星的强弱不仅仅是受星座位置决定的。针对凶星落于其有利的宫位且势力计点很强者,才应考虑不作扣减,若势力能接近满贯的,可以增加 适量月限。
南北交点不单独取数,而是在寿主星分配所得的年限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四分之一的部分。即在他们与寿主星相合时,北交点加四分之一行星年,南交点减四分之一行 星年。另外,当金木合于ASC/MC且未受凶星干扰时要加上最小年,当火土合于DSC/IC未得吉星调和时要减去最小年。
行星处于燃烧的状态下会令计算复杂化。古人认为燃烧在计算寿限时是对生命极其不利的,要大幅降低分配给行星的时限,尤其是行星处于燃烧之中同时向日移近的过程中。在日光之下也是不利的,但情况要比燃烧好得多。
上述规则可以看作是基础规则,实际应用中涉及的细节很多,由于数据分配的灵活度很高,需要在实际中总结自己的经验。非常遗憾的是,古典著作中本本都提及寿 限分配问题,但列出的规则又都不够明晰,令后人的学习难度加大,甚至会给人有体会不出效果的感觉,可往往就是在这类令人质疑的问题上,存在着可能性的突破 口。
要熟悉这个方法的最好方式就是套命,一个一个命盘的套,如果能套上几百个案例而仍保持神情气爽,那么可以说基本掌握了此法的窍门。当然,不可能所有的案例都能无障碍的计算通过,但疑难案例理应是很少数的部分,因为人的认知无法达到极限。
下面介绍几个例子来说明寿限的分配是如何处理的,注意我所用的宫位为整宫制。
科学巨人——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的太阳是生命主,火星与太阳构成六分相位,因此火星为寿主星。其寿限的计算如下:
综合上述计算项目,得到66年+16年6月-30月-48月=76年
爱因斯坦逝世于1955年4月18日,享年76年零1个月。
殉教王——路易十六
路易十六的生命主为福点,因此寿主星就是火星。按照通行的论断,火星落命宫处女座,应给于分配最大年66年,这是典型未充分考虑宫位细节所造成的失误。在 路易十六的盘中,火星恰为8宫主,因此不应直接给于分配最大年,而应降低一档采用平均年40.5才是正解。因火星在盘中空相,缺少伴星,即无任何加项和减 项,其寿限的计算结果就是40年6个月。
路易十六于1793年1月被执行死刑,享年38年5个月,实际误差达2年1个月,属于误差比较大的案例。根据已入手的大部分案例来看,误差通常可在5%范围内,少数超过5%的误差,此例由于盘中没有伴星参与数据分配,使得寿限仅凭寿主星直接得出,这类命例不多见。
在有些古典资料中,提到了当合于上升点的金/木为8宫主宰星时,盘主寿命不长久,但没有说明当8宫主为其它行星落于其它位置应该如何处理。举本例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细节的重要性,书中即使没有提到的点,凭借着知识和逻辑,也应该能自己去补充适当的规则。
二战英雄——巴顿将军
巴顿的盘中日月、ASC、福点都不满足生命主的条件,因此取出生前的新月点,位于天蝎15度,月亮为盘中的寿主星。其寿限计算过程如下:
1)月落8宫,月土互容,因此取平均年66.5年。
2)木星与月亮构成六分相位,木落4宫,水木互容,故取最大月79月。
3)木与北交点相合,因此还需要加四分之一的木星最大月,计算所得约等于20个月(为计算方便零头忽略)。
4)火星合IC,火星虽有金星的相位调和,但其金星落8宫,且受到8宫主土星的对冲,自身虚弱难以充分调和火星,因此需要扣减火星的最小年,即15年。
将上述各项合计,得到66.5年+79月+20月-15年=51年6月+99月=59年8月
因此巴顿的寿限值为59岁零8个月。
巴顿将军于1945年12月的事故中不治身亡,享年59岁零11个月。
巴顿的死因一直是个谜,根据一些资料的查证来看,死于官方精心策划的事故。如果巴顿的火星不是准确的合于IC,那么起码可多活15年,当然,这样的话就不会成为巴顿了。
本文案例即介绍到此,原本打算再列举李小龙父子和俄沙皇尼古拉二世夫妇的例子,考虑到无论哪个命例,其做法无非是围绕着寿主星考量其与伴星的关系与力量,进行数据的加减汇总,来来去去就是那点套路,因此本文不再赘述。
到底有几成的案例其寿限无法经由此法计算得出不得而知,就近期本人的经验感受,时常会遇到难以算得合理结果的命例,但隔日再思考时往往能够发觉其中被忽略 的关键点,然后重新计算后问题解决。类似这种情况,除有不同时间看盘状态有所差异外,与把握细节的能力不足也有关系。还有一些盘是确实难解,如美国总统尼 克松,按照通常规则定位生命主有困难,依古人说法若不存在生命主则寿命不长(或非人类),实际并非如此,也许还是在取法上存在问题。还有部分是寿主星年限 分配上的难度,如美国总统里根的夫人南希.里根(至今仍健在,后推测其寿限为91岁,待验证),这些命例在我看来都是难题,有兴趣的自己去尝试看看。
最后,还要提下前文中列出的行星年表,在希腊占星时代,这些数据曾为大运运期划分的基础数据,并不仅仅是作计算寿限使用。因此,本文所讲述的寿限计算法可 以作为数字游戏去看待,但其背后的数理知识,当运用到大运运期之中,就不再是“数字游戏”的概念了。本文的目的之一,也为了强调行星年中蕴藏着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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