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中国篇

    对于这29次连续记录的可靠性,学者们都无异议。但是对于上表中的前三次记录,有的学者觉得尚不能完全肯定是哈雷彗星的记录。因为古人也记下了许多别的彗星的出现,而有些彗星是“非周期彗星”——它们沿着抛物线或双曲线的轨道运行,在靠近太阳时峥嵘一现,从此永不回归,那就无法验证古代的有关记录是哪一颗彗星了。对于这三次记录,这里采纳了张钰哲研究的结论,他认为这三次记录都很可能是哈雷彗星的回归记录(他对武王伐纣之年那次彗星记录的考证已见本书导论五)。

    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死于动乱)。《左传》文公十四年。

    彗星出现后三年,宋昭公被宋襄夫人指使的凶手杀害,以便让公子鲍登上国君之位。公子鲍是早已年老的宋襄夫人的年轻情夫,这场祖孙辈之间带有乱伦色彩的恋爱是春秋时代有名的丑闻之一。

    七年后,晋灵公被赵穿杀死在桃园,这是晋灵公昏庸无道招致的惩罚。

四、彗星从何而来?

    如果木星“失次”,即运行中偏离了历法所预先推算的轨道(这实际上当然是推算方法尚不完备,对行星运行中的许多变量尚未掌握之故。但古人不这样认为),那么根据木星的进退和方向,三个月后将会产生不同的奇异天体:

    进而东南,生彗星,

    退而西南,生天枪。

    还有一些古代星占学文献认为彗星是由行星之“精”变化而来,例如:

    这“气”如何见法,也有一定之规:每颗行星之精“将欲为彗”,就会先在日旁出现气,不同行星有不同颜色的气:

    火星:赤气

水星:黑气

    这当然还是依据五行五色之说臆想出来的,没有什么科学价值可言。古代中国的五行之说,在学术上的主要功能是用以构造出一个在内部可以言之成理的阐释—表述系统,至于与外部真实世界是否符合,常被置之不论。

    彗星在古代中国人心目中的星占学意义,以及他们如何对待彗星的出现,必须通过一些具体的星占事例方可深入理解。先看《左传》中所记有不应验预言的那次彗星星占,此事牵涉到鲁、郑两国的三位星占学家:

    这年冬天,一颗彗星出现于心宿二(天蝎座α)近旁,彗尾向西延伸到银河。申须认为:天象总是人间事变的征兆,而这次彗星出现兆示的火灾。这是由于彗星出现处的那颗著名恒星“大辰”,即心宿二的名称上附会联想而来的——心宿二又名“大火”(《春秋公羊传》上说:“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为大辰。”)。梓慎的预言更加明确:火灾将在宋、卫、陈、郑四国发生。

    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

    到此为止,预言都是应验的,但此事还有下文。大火之后,裨灶又预言:郑国将再次发生火灾。他再次向子产要求用玉器祭神,说“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但子产仍然拒绝。尽管旁人都主张听从裨灶的意见,子大叔甚至说了“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宝器用以保民,若有火灾,几乎会亡国,玉器若能救亡国之祸,你有什么舍不得)”这样义正辞严的话,子产却坚持不批准裨灶的请求,他的理由是:

    结果是,没有祭神,第二次火灾也未发生。裨灶预言失败,子产获得胜利。在这次事件中,子产特别值得称赞,他的“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应该视作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名言,而指出星占预言的应验只是“多言或信”,也洋溢着现代科学的气息。

    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要派人祈祷以求消灾),晏子曰:无益也,祗取诬焉(只会带来欺骗)。天道不谄,不二其命(天道公正,不可能使之变更成命),若之何禳之?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如有秽德,靠禳祈也无法挽回)?……公悦,乃止。《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在中国星占学理论中,彗星最基本的属性或意义,可以说就是“除旧布新”。下面的星占事例特别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经北斗,络紫微,犯天棓,八十余日,至汉而灭。太宗复召诸儒术士问之曰:今天下未一,四方岳峙,灾咎之应,将在何国?朕甚畏之。尽情以言,勿有所隐!《魏书·崔浩传》。下一段引文同此。

    崔浩是太宗的亲信重臣,又是当时的星占学名家,在此之前他曾作出过一次被公认为非常成功的星占预言,名动朝野,所以群臣推举他回答皇帝的垂询。崔浩说:

    崔浩引据史事,指出昔年王莽篡汉之前也曾有彗星出现,由此预言东晋重臣刘裕将要篡夺皇位,东晋将要灭亡,这就是彗星所兆示的事变。对于崔浩这番预言,众人都无异议,太宗也“深然之”,不过当时他们心里未必全都信服其说。

    在这次星占中彗星的主要意义仍是“除旧布新”。站在东晋立场上说,这无疑是亡国之祸,不吉之至;站在刘宋立场上看,则就成为“除旧布新,扫去凶殃,更立明君,天下大昌”的大吉之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