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占星學:論夭折----转自杨国正老师

•☆特別忌諱太陽會火星、月亮會土星及太陽沖土星、月亮沖火星。

•☆多星會於命度附近,或凶星在命度而日月入果宮,火土對沖於一七宮也意味短命夭折的可能。

•☆月交點與火、土同度於第四宮也有短壽之可能。

•☆月在四宮與火或土相沖刑,則母親難產。

翻譯自十七世紀William Lilly之「Christain Astrology」一書

本文取自楊老師譯作之「文藝復興占星學:技法講義」

第一考量太陽與月亮。

第三考量第八宮及其宮主星。

2、日月皆緊密會合凶恆星,例如:月躔心宿二、日躔畢宿五,尤其當命主星或八宮主同時會合日月(兩者或兩者任一)或日月在一宮、八宮有權。

4、日月皆受到火土的傷剋,而日月其一及凶星其一落在暴力星座上或會合凶恆星,也主凶死。

6、土會火於角宮內,特別又在十宮,落入暴力星座,刑傷日月其中之一,也主凶死。

8、凶星入八宮,而八宮主受另一凶星在暴力星座之傷剋,日月兩者或其一受剋或在暴力星座,主凶死。

10、命主星入暴力星座,或受凶星傷剋,且晝生之日、夜生之月,其定位星也在暴力星座或者受剋,主凶死。

12、八宮主與命主星為日月之一的定位星,且黃道位置落陷,而凶星傷剋另一之日月於暴力星座,主凶死。

14、前述之規則,如遇吉星一入八宮,一入命宮,則可能有救助,不至於凶死。

Al-khayyat的邏輯是依序考慮:

如果位居角宮(整宮制),且不見凶星剋絆,則小兒易養

天狀態佳、入吉宮且不見凶星凶宮剋伐,則小兒易養

受太陽(夜盤則為太陰)照耀,則小兒易養

星相照,則易養

6. 太陰,若不受剋伐,且日盤見日星落1宮或10宮,夜盤見夜星落1宮或10宮,則易養

若不受刑剋,小兒可養 如依上述小兒難過關煞、難養,則依下列斷定童限:

太陽、太陰、福點、命度與新滿月點之Almubtazz)與凶星之差異

若盤主星落弱宮,且命度與太陰皆與凶星相近,則看命度與凶星之差

若太陽或太陰受凶星刑剋之度數甚緊,則觀其間度來決定活幾年、幾月

若太陰受凶星夾制且凶星落一、七宮或近角點,則所剩時間不多

或火星(日盤)落角宮,命不長矣!

星行至小限角宮時,當年易死

Bonatti的論法

命度與命主

其他角宮三分主星與宮主星

以上若均受剋,則一出生便夭亡

命度與其他角宮之宮主星

日月的三分主星(日盤取日,夜盤取月)

福點、福點三分主星

金星木星

第三級:活不過12歲

命主、日月與其定位星皆無受剋

若以上皆成立,則命主甚少活過12歲。

生命主與壽主星皆可尋

福點與其定位星、新滿月點的定位星、金木的定位星無完全受剋,

診所產下女嬰。這是她的第二胎,由於比預產期提前兩周來報到,

早產兒,因此診所把嬰兒安置在保溫箱內。

此例依Bonatti論法,命主木星受煞星刑剋,

日、月及日月定位星全部受剋。因此命主一出生

 

BPHS論短命-----转自子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