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及福运,最上乘的情形是:发光体的三分主星落入良好的宫位,并与月亮形成合相、对分相、四分相或三分相。 2. 反之,若这三分主星既不照见上升点,也不照见月亮与发光体,而发光体所在星座的主星也同样如此,那么这一命造便显现出凶险的征兆。 3. 若木星、金星、水星皆不在这些宫位之内,情形便更加恶劣凶险,因为这还预示命造寿命短促;倘若土星与火星也落入此宫,则凶险尤甚。 4. 不过,若有一颗吉星正在该宫,且处于其本宫、曜升或三分主星的位置,未被太阳光线所笼罩,也没有逆行,同时三分主星照见上升点而不照见月亮,那么此命造的生计将居于中等,吉与凶在其命运之中交织并存。
【角宫与续宫的主星】
5 此外还须审视三颗主星:上升的主星、天顶的主星,以及财帛宫的主星——财帛宫即自上升数起的第二宫。6 若这三颗星各居其本己宫位,得吉星为伴而不与凶星同处,且位于角宫之中,或落入紧随角宫之后的宫位,便可断言:命主将获得好运、曜升、嘉奖、赞美,以及优裕的生计。
7 如果前面提到的这些并不尽数位于吉宫,也不尽数位于凶宫,那么命主在生计上便只是中等水平。
8 若众行星皆居落位,则当察看第七宫主星、第八宫主星、第十一宫主星(此乃吉庆之宫)、第五宫主星,以及第四桩位的主星,各落于何处。9 倘若又见上述主星正在脱离桩位、同处落所,夜间不与月亮成相,白昼不与太阳成相,则此出生者必将缺粮,难以果腹;若更有一颗凶星占据其中一处桩位,此况将更为酷烈。